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加班费不是必备条款,事实上也无法约定,因为每月加班时间是不固定的,加班费多少自然无法约定。实践中,工资待遇约定后,加班费计算基数已经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 ...
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加班费不是必备条款,事实上也无法约定,因为每月加班时间是不固定的,加班费多少自然无法 ...
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