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反悔应赔偿定金,且应双倍赔偿;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卖方反悔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定金应当退还;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卖方反悔、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