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擅长:交通事故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知识
擅长:婚姻家庭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 ...
平均5分钟回复
立即沟通更及时
轻松委托律师
免费上门咨询
按地区找
手机号:
发送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