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申请成立企业集团有明确的要求。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浙江省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企业可以按照下述步骤申请成立集团:首先,需要成立五家子公司,同时母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均符合上述要求;其次,企业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预申请,将母公司名称变更为集团公司,在工商部门核准下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后,申请母公司名称变更;最后,企业完成新成立集团设立登记。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只要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不管公司成立多久都可以依法申请破产。< ...
详见《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第五条。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 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 ...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是将公司类型划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