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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核准制度
死刑核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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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安徽
2022-02-09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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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核准制度,在我国刑法上指的是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经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的制度。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段建国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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