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法律责任是:卖房人应当对所有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相应的民事损失赔偿;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第三人先于买受人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且为善意。此情况下,两个购房合同均已成立,如第三人出于善意购得且取得房屋所有权, ...
一房二卖的合同的合同只要行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就有效。但是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所有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