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按以下原则判断:1。两份合同未履行的,应当坚持先签订的原则;2.一方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3.买受人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当坚持先占有的原则;4.一方履行合同的,应当坚持先履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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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人先于买受人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且为善意。此情况下,两个购房合同均已成立,如第三人出于善意购得且取得房屋所有权, ...
一房二卖的合同的合同只要行为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就有效。但是合同有效并不意味着所有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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