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具体有程序如下:
1、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进行清算;
3、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