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停的,除了应当支付员工的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本人,应当再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已经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不需要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宣布破产关门的,应该破产财产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 ...
公司关停的,除了应当支付员工的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