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如下:
1、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4、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5、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