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能否约定放弃?
郑某与安华教育咨询公司签订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约定郑某一次性支付学校申请服务费1万元和签证申请服务费8000元,安华教育咨询公司为其提供留学咨询、学校申请及签证指导服务等,合同期限两年。若郑某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未被合同约定的两所院校录取,或被录取后使馆拒绝签证,均可主张全额退费。若郑某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不予退款。后郑某如约支付费用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最终因英语成绩未达标及学校录取政策变化而未获得正式录取通知书。郑某就以两所大学均未录取、其出国留学的计划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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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广东
2022-08-1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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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郑某与安华教育咨询公司签订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合法有效,该教育咨询公司已提供学校申请服务,学校申请服务费1万元不应予以退还。但签证程序未正式启动,该教育咨询公司收取的8000元签证服务费应予退还。郑某不能被两所申请院校录取,重新申请学校需满足新的条件并有待重新评估,能否出国留学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不能完全归责于其自身原因,不予退款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安华教育咨询公司应将8000元签证服务费退还郑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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