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是什么罪?
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是什么罪?

展开
刑事辩护
安徽
2022-01-10 21:58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需要看案情,一般有盗窃行为的,且达立案标准金额的,构成盗窃罪。同时盗窃公司机密材料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我国刑法原则讲究罪责刑相适应,根据罪行不同,以及其社会危害性的不同,对其量刑的结果也不尽相同。所以,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634天以前 回复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咨询助手
在线
继续咨询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首页
找律师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