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如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擅长:交通事故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知识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如 ...
擅长:婚姻家庭
平均5分钟回复
立即沟通更及时
轻松委托律师
免费上门咨询
按地区找
手机号:
发送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