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是否享受农村拆迁补偿福利
城镇户口是否享受农村拆迁补偿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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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云南
2021-12-26 17:59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但是父母留下的房产还是你的,如遇到拆迁,你可以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起享受拆迁补偿款。但是也要注意,农村房屋拆迁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的补偿,一方面是针对地上建筑物、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该补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拥有,如果你已经继承了父母的这一份遗产,那么这份补偿不管你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获得。另一方面,如果是针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你是不能享受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661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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