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拆迁新建工艺
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宅基地拆迁新建工艺

展开
房产纠纷
江苏
2022-01-25 20:37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5、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632天以前 回复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咨询助手
在线
继续咨询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首页
找律师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