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效力如下:
1、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
2、如果合同部分无效,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的,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所得的财产要互相返还或折价赔偿;并且过错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一般也无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规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
如果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