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真形式签署的合同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的就有效。具体要件包括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人,内容真实合法的,是有效的。传真形式与合同书、信件、电报等一样,也是合同书面形式的一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