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利润分配、发行公司债券等方案的职能;
2、召集股东会会议并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职能;
3、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 ...
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有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否决董事会决议不构成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否决董事会决议不构成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股东会否决董事会决议不构成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
可以。劳动者旷工被辞退可以领失业金,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在前用人单位已缴满失业保险一年,且劳动者被单位辞退后,已经 ...
债权人会议的职能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 ...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 ...
不用啊,自然人独资一般默认不设立董事会,只有一个执行董事(一般章程会让执行董事当法定代表人),监事也只要一个就行。
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 ...
包含在内,董事会决议需要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
股东大会的职能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 ...
有限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具体步骤如下:
1、先要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
2、确定选举方法;
3、由 ...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九人,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按照董事会 ...
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
发包方或发包机构要代表国家或反映国家利益 ...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 ...
董事会决议上应不应该加盖印章 - : 法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