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依法是有权了解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相关信息的。股东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股东行使知情权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公司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相关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 ...
股东不查征信,但成为董、监、高或法定代表人要查征信。都是作为企业向银行申请企业贷款,银行对于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以及财 ...
需要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对外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