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的禁止条件具体有:
1、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高管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未逾三年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未成年人父母死亡,能担任监护人的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养未成年人能力的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
不属于。属于公司董事。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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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的高管可以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与其他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的董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