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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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湖南
2022-01-14 08:33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

    2.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5.开庭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2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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