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提取公积金侵犯劳动者权益
不允许提取公积金侵犯劳动者权益

展开
合同纠纷
重庆
2022-01-06 21:56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52天以前 回复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咨询助手
在线
继续咨询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首页
找律师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