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实习期的驾驶员不按照规定悬挂实习标志交警发现一次不扣分,但可以处以200元的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1、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2、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五条规定的;
3、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或者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
4、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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