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合同签订内容发生在中标后是否可行,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而定。如果当事人是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的,是禁止的;如果是变更非实质性内容的,则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可以,但需要解除合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可以换公司的,如果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