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