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房屋的赔偿有:被拆迁人因房屋违法拆除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及房屋装修的损失等。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五)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 ...
农村宅基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
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也就是我 ...
强拆行为违法的时效是六个月的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