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强拆遗留房屋的,应当按照被侵害财产的标的物价值以及附着在该标的物上的其他价值损失进行赔偿。房屋被强拆后,返还财产和恢复原状都因房屋灭失而成为不可能,因此对强拆房屋的赔偿方式主要是给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直接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所以法律并没有禁止村民出售房屋,外村人依法取得房屋的 ...
政府不能强拆正常的民房,但是政府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源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 ...
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转让合同一般是无效的。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 ...
房屋被政府强拆的事实无可争议,所以政府是房屋损失赔偿的第一责任者。征地拆迁,必须遵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补偿利益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