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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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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山东
2022-02-0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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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如下:
1、本罪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供应血液制品的单位;
2、在主观方面为过失;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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