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一般会判处以下刑罚:
1、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该单位会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2、其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对该单位追究相应的罚金责任;
2、对其直接负 ...
醉驾未发生交通事故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 ...
酒驾交通肇事量刑的标准如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