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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什么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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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四川
2022-03-2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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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了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未规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此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制作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制作血液制品的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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