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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应在多长时间内交
行政处罚罚款应在多长时间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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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安徽
2022-02-09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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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机关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后,如果其依法当场收缴的,则被处罚人应当场交;如果行政机关不是当场收缴的,则罚款应当在十五日内交,从被处罚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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