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法》依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发布。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法律都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通过。《国家安全法》主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第六十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四)解释法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