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的效力一般表现在下列方面:
1、清算义务人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公司解散后,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你好,请详细说明一下情况。
协商不了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