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包括以下内容:1、高管人员一般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若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 ...
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 ...
平均5分钟回复
立即沟通更及时
轻松委托律师
免费上门咨询
按地区找
手机号:
发送验证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