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法定代表人持有公章但不配合变更,可责令其交出,必要时可及时挂失补办。
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形成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要求原法定代表人限期移交相关证照及印章的决议。
如原法定代表人未在限期内移交,则再次召开股东会,作出关于补办公章及营业执照的决议。凭以上两份决议至工商登记机关,先办理补办营业执照的相关手续。
补办营业执照后,再至公安机关办理补办印章的手续。补办公章及营业执照后,最后依正常程序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