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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兰州市一名普通打工者。2019年8月15,我在XX贷款购买了一辆小型汽车请问我现在该如何追回我的损失?
刘律师您好,我是兰州市一名普通打工者。2019年8月15,我在XX贷款购买了一辆小型汽车,是由XX车金融工作人员办理的,由四川XX银行放款。当时车价68000元,贷款金额45500元。每月还款2010.62元。当时就感觉这个利率很高,向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搪塞。还款18期后我选择一次还清剩余的钱,一共34020.58元。今天要办理过户等手续,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好多关于XX车金融套路贷的事,我也赶紧致电新网XX查询了我的贷款记录,发现除了一笔45500元的贷款外,还有一笔18380元的贷款,两笔都是同一天的,关键第二笔贷款我根本不知情。请问我现在该如何追回我的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麻烦您给予指点,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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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湖南
2021-09-1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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