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的特殊法律性质包括:
1、物流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要式、诺成合同;
2、物流合同可以分为运输、仓储、配送、委托等形式;
3、物流合同的其他特殊法律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四条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一种混合合同,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离婚 ...
押金的法律性质为具有担保的性质,押金是指当事人为取得土地、房屋或其他财物的使用权所交的保证金,如果当事人对财物造成损 ...
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