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增加家庭成员手续
公租房增加家庭成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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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河南
2022-01-09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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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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