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作权?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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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内蒙古
2022-01-02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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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1条
  •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1、作者;

    2、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5、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5、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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