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益?
我儿子今年10岁,在我离婚时被判给男方抚养,今年在分家析产案中,双方各得房产,但我还应支付给儿子一定的房屋折价款。请问:1、支付给儿子的折价款是否有规定必须归孩子所有,监护人只能负责保管至孩子满18周岁而不能动用吗? 2、我打算以儿子的名字开5年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给他,这样可以保值,待5年后正好是孩子中考前期,这也能做上高中、大学的学费等。我这样做可以吗? 3、男方说要等着拿这笔钱去买房,我不同意,为此他不让我看孩子,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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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福建
2022-08-15 16:05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1、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有管理的义务,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2、你是为了被监护人着想,这样做没有问题。3、男方的做法是不对的,是违法的。男方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你作为监护人可以代为起诉。

    413天以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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