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调查与审查,若发现原行政行为有违法或者不当之处,不得实施强制执行。2、通知与告诫 。3、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在接到告诫书后所作的陈述和申辩核实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4、制作执行决定书 。5、执行决定书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调查与审查,若发现原行政行为有违法或者不当之处,不得实施强制执行。2、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