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放走伤人者,该找谁追责
2015年5月,在北京一所小商品批发市场,我的家人和一名顾客发生争执,对方将我家人打伤。市场保安没有弄清情况,将伤人者放走。对此,市场管理者称不是市场的过错,市场不应承担责任。协商未果后,我报警寻求帮助。警察来了之后,对我说,警方只能追究伤人者的责任,不能处理我家与市场之间的纠葛。然而,伤人者至今未能找到,我们该怎么办?

展开
刑事辩护
福建
2022-08-10 17:34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首先,你们可以向小商品批发市场要求损害赔偿。尽管目前找不到实际伤人者,但你仍可通过向小商品市场主张权利的方式获得救济。《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的家人在批发市场被打伤后,保安没有弄清情况将伤人者放走,可见市场管理存在不当。保安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市场对顾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但没有及时阻止伤人行为的发生,而且放走伤人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属于严格责任,受害人只需证明损害结果、市场及实际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要求损害赔偿。市场如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可减轻或免除责任。其次,如果你的家人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的,依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相关规定,警方应该立案处理,追究伤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你的家人可以在此刑事公诉程序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伤人者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家人因其伤人行为造成的损失。如果你的家人的伤情未造成轻伤害以上的伤害结果,则伤人者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你的家人仍可要求伤人者对其侵权行为给您家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构成轻伤,应以警方鉴定为准。再次,你的家人可获赔偿范围。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伤人者故意打人的行为,侵犯了你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条之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你家人也可向直接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你们应该充分收集证据,如批发市场及周围商家的监控录像、周围商家的口述证人证言等,查找侵权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因此,你们还应保留好治疗期间各项花费的票据并开具相关证明。最后,你的家人可采取的救济手段。你的家人可先与小商品批发市场协商赔偿事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依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相关诉讼。就本案而言,你的家人可在市场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立案时提起诉讼的当事人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并准备被侵权人身份证、小商品批发市场管理方的企业信息证明文件、侵权事故发生的相关证明等文件。

    428天以前 回复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咨询助手
在线
继续咨询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首页
找律师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