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行政复议有期限吗?
暂停行政复议有期限吗?

展开
刑事辩护
山东
2021-12-05 06:02
已帮助 98
律师解答1条
  • 行政复议中止的处理有期限,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685天以前 回复

咨询助手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特殊性,以上律师仅针对当前问题做出解答。若未能解决您的疑问,可立即咨询我并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情况,咨询助手24小时在线为您服务。

咨询助手
在线
继续咨询
您关注的同类问题
首页
找律师

大律网服务导航

快速服务
找律师
法律知识
咨询1 咨询2 咨询3 咨询4 咨询5 手机咨询1 手机咨询2 手机咨询3 手机咨询4 手机咨询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