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赔偿缔约过失损失。
2、缔约过失责任在《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守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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