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形下,拥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行使解除权,无需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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