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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工程款犯什么罪

2023-04-2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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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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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过大案
  • 高学历
  •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专业分析

挪用工程款是指将财务部门分配给项目的资金,不得用于支付项目的原定用途,而是将其用于其他目的的行为。挪用工程款是一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挪用工程款犯什么罪
挪用工程款是指将财务部门分配给项目的资金,不得用于支付项目的原定用途,而是将其用于其他目的的行为。挪用工程款是一种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挪用工程款会扰乱企业或者国家的财务管理秩序,影响企业或者国家的正常运营,使企业或者国家无法正常发展。因此,对于挪用工程款行为要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对于故意侵吞、故意隐匿、故意销毁他人财物、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故意夺取他人财物、故意出卖他人有价证券或者其他有价证券并没有遭受处罚考量的行为;对于故意使用冒名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家金钱、国家凭证或者其他财物并没有遭受处罚考量的行为;对于地方性供应性金融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性供应性金融机构条例》开展不当募集存款并没有遭受处罚考量的行为……都将根据情况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九)》中“如对工作单位、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侵吞、隐匿、销毁、非法占有、夺取、出卖工作单位、学校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一条(俗称“三九条”)明文要求:如对工作单位、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侵吞工程勘测费用成功,应当依法惩处,一般情况将依法处5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总之,无论是地方性供应性金融机构还是工作单位,学校或者其它部门,如发生了把原定采选方式之外的资金成功擅自把采选资金用于已不需要的工程項目,成功擅自把已给予部门的资金,不合法申请,不合法使用,不地正常使用,最终被告上法庭时想要逃避惩罚都是不大可能的。


截留公司工程款,构成“挪用资金罪” 还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都规定在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下,分别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与第二百七十二条,这两个罪名都是职务犯罪的一种,犯罪主体相同,都要求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不同的是二罪名的行为方式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挪用资金罪是“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与此相对应,二者的主观故意也不同,挪用资金罪是行为人以借用的意思临时占有,打算以后还给单位;职务侵占罪是行为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永久占有,拿了就没想还给单位。挪用资金,是“挪”之后“用”,关键是为了“用”;职务侵占关键是“占”,即占为己有,也可能占了之后使用,也可能占了之后不使用,是个守财奴,仅仅就是出于贪心,侵占了单位财物后存着放着。在某些情况下,挪用资金也可以转化为职务侵占,如果一开始是为了挪用,但后来起了贪心,想方设法不归还该笔资金,就成了职务侵占罪了。


公司挪用挂靠方工程款,是否构成犯罪?
【案情】
张三系A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A工程项目挂靠于私营企业B公司。B公司系“夫妻店”,法人为李四妻子,实际控制人为李四。2020年至2022年期间,B公司法人李四陆续收到A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后,将其中的500万元挪作个人还债。后张三与李四多次协商要求按挂靠协议支付工程款,李四确因资金困难而向张三表示希望宽限时间,但至今分文未付。
问:李四及其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分析】
案件中,李四未经张三的同意,擅自将到账的工程款挪作个人还债之用,挪用金额已远超刑事追诉的起刑点,未归还的时间也超过了三个月。主观上看,李四明显具有挪用工程款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挪用项目工程款归个人使用的事实行为。
但这个案件关键点有两个:一是李四挪用的虽然是项目工程款,但该款进入到B公司后,款项的处分权归属于B公司,B公司再按照挂靠协议约定来履行合同义务,未遵守合同约定也仅是违反民事约定的行为;二是李四挪用的是“夫妻店”里的财产,而关于行为人处分一人公司、“夫妻店”的财产时不宜认定为犯罪。而李四妻子虽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的实际管理及挪用资金的实际行为人并非李四妻子,李四妻子主观上没有挪用资金的目的,客观方面也没有实施挪用资金的行为。为此,案例中的李四及其妻子不宜认定为挪用资金罪。
【合规建议】
案例中的李四虽然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但其客观行为还是符合挪用资金罪的表象,很容易让公安机关以行为人变相挪用资金涉嫌犯罪为由予以侦查。容易让公司涉及司法程序,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若公司最终无法归还该巨额工程款也存在涉嫌诈骗等犯罪的风险。
建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使用制度,规范财务用途,确实存在财务调度紧张,须及时跟客户协商处理,取得客户同意和理解。实践中,一些公司为规避、转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而招聘所谓的“傀儡法人”,但实务中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并不免除、转移实际控制人的法律风险,甚至还会给“傀儡法人”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故企业在经营中的重点还是应当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如此才能降低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律总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挪用工程款犯什么罪”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在线咨询律总管,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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