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申请办理职工医保转诊手续的,可由就诊医院的经治医师开具门诊转院证明,再到该医院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员刷卡登记。参保人员到转入医院首次就医时,应当凭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门诊转院证明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医院后将其门诊转院证明留存。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