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单位被收购的,孕妇一般不会被无故辞退。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也就是说,孕妇与新的用人单位依旧存在劳动关系,不得随意辞退。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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