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签的合同是不一定有效的,应视具体情形予以确定。若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合同内容真实合法的,该合同是有效的,传真也是书面形式的一种形式,是有效的缔约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可以用传真方式订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 ...
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下列要求就具有法律效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内 ...
传真件的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传真件的合同的内容符 ...
合同传真件的证据同样具备证明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