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变更的效力认定:
1、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导致原要约失效,产生新要约;
2、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该承诺有效,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八十九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种情况是投保人根据自己的普遍需要提出变更合同内容;另一种情况是投保人必须进行的变更,如风险程度增 ...
包括密级的降低或提高、保密期限的缩短或延长、知悉范围的缩小或扩大,三者即可以单独变更,也可以同时变更
《中华人民 ...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 ...
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后应当依法到有关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 ...
实质性变更主要是对要约中的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的变更,包括: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 ...
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变更了内容,需要得到双方协商同意,一方不同意的,劳动合同续签作废,可以提出相应的赔偿。劳动合同的变更 ...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 ...
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 ...